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工作,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美丽中国”战略和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战略部署,为新时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作为我国西部地区重要生态经济大省,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省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工作要求和“三个最大”殷切嘱托,部署生态文明和新型城镇化工作。2019年9月,青海省委、省政府提出以部省共建方式建设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同年11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青海省政府在京签署《部省共建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合作框架协议》,全面启动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工作。两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青海省人民政府高位推动,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靠前指挥
共建机制日趋完善
部省领导高度重视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青海省政府于2020年2月成立了共建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共建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组织实施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亲自安排部署相关司局落实试点工作任务,提出“推动形成符合青海特点的城镇发展新格局、统筹青海湖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推广新型建造方式和配套设施建设模式、注重信息化等新技术的应用、加强以市县为单元的服务体系建设”5个方面工作安排。青海省委书记王建军提出“建设高原美丽城镇,要牢牢把握人这个核心、高原这个属性、美丽这个魂脉、城镇这个载体和示范这个机遇”的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多次协调指导示范省和试点建设工作。青海省省长信长星专题听取“5+1”试点地区建设行动计划并研究部署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帮建司局常态化持续推进“一对一”帮建工作,部技术支持单位高质量开展试点地区行动计划编制等工作,确保了试点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青海省各级政府主动向上借力,把国家、青海省的政策在基层准确落地,用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搭建的平台,努力让青海省城镇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建立了省级联席会议制度,省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文旅、林草、湖管等有关部门形成合力,整合资源,统筹省级建设项目和资金,整体推进高原美丽城镇建设。
生态优先
科学布局示范内容
2020年8月,青海省政府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结合省情实际正式印发《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了建设生态人文的城镇、建设安全宜居的城镇、建设治理有序的城镇、建设充满活力的城镇4方面、21项建设任务、13项具体举措、6项保障措施、8类提升行动和11类重大工程,有力支撑了示范省建设的具体工作内容。建设生态人文的城镇,将以建立城镇生态格局、构建城镇生态体系、完善城镇生态环境、打造城镇个性品牌、传承城镇历史文脉、塑造城镇特色风貌等有力举措建设生态人文的高原美丽城镇。建设安全宜居的城镇,将进一步加快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城乡基础设施,发展城乡便捷交通,完善城镇安全防控和防灾减灾体系,提升城镇安全风险隐患治理能力,提升城乡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城乡住房供给水平,推广城镇绿色建设方式,建设安全宜居的高原美丽城镇。建设治理有序的城镇,将通过建立现代化城镇治理体系,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建设“智能城镇”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建设治理有序的高原美丽城镇。建设充满活力的城镇,将突出提升城镇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打造商贸活力城区,鼓励城镇创新发展,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充满活力的高原美丽城镇。
注重特色
分级分类开展试点工作
在印发《实施方案》的同时,青海省政府还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利用2020年到2022年3年时间,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对试点地区“一对一”帮建方式,选择西宁市、格尔木市、玉树市、同仁市、祁连县5个高原美丽城镇及环湖地区城镇带分级分类开展试点工作。在2020年10月13日召开的全省推进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支持帮助西宁市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工作,引领绿色出行,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指导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支持西宁申办筹办园博会,持续改善全市域生态环境本底,有效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支持帮助格尔木市提高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的有关政策,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军民融合,提升城市功能;推进城市绿色发展,探索“装配式建筑+低能耗+清洁能源”绿色建造方式推广应用路径。支持指导同仁市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保护措施,推进集中连片的传统村落保护,用好传统村落保护基金,发挥最大综合效益。利用传统文化资源,改善城镇人居环境质量,探索发展旅游的方法路径,帮助介绍更多优质文化旅游企业资源,探索房地产企业+的转型发展。支持指导祁连县以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城镇高质量发展关系为切入点,用高标准高质量的规划设计,突出独特山水人文环境,吸引社会资本和投资主体,培育旅游、康养地产发展,打造高原生态特点突出、民族特色鲜明、“天人合一”的生态美丽康养旅游美丽城镇。支持指导玉树市在灾后恢复重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探索高原城市现代化治理路径,支持玉树申报联合国人居环境奖。支持指导环湖城镇带探索生态保护前提下的城镇发展和旅游发展路径,确定环湖地区城镇建设体系,全面提升环湖城镇建设水平,突出抓好1~2个与旅游服务融合的小城镇示范建设,系统提升环湖城镇带发展水平。
目前,西宁市、格尔木市、同仁市、玉树市、祁连县和环湖城镇带等试点地区均成立了以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试点建设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帮建司局及技术支持单位的帮助下,试点地区突出战略研究和近期行动两个方面,在战略上以目标为导向,在近期行动上以问题为导向,同时统筹衔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专项规划,高标准、高水平编制了符合当地发展的《西宁市高原美丽城市行动纲要》《格尔木市城市战略定位及高原美丽城市行动计划》《同仁市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环湖地区城镇人居环境提升行动计划(战略研究)》《祁连县高原美丽城镇行动计划》等,并按照行动计划初步精准生成了一批试点重点项目。
凝心聚力
突出抓好示范工作
青海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镇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省部共建高原美丽城镇的实际成效,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切实推动西部高原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构建西部区域协调发展格局,走出一条西部高原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创新体制,让城镇规划建设更科学。出台《青海省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促进条例》,西宁市、格尔木市、玉树市、同仁市、祁连县5个高原美丽城镇及环湖地区城镇带率先转变城市建设理念,从问题、目标、实效等多维度出发,抓好“查病、治病、提标”等关键环节,建立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巩固提升的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制定《青海省城镇体检评估办法》,形成“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常态化的城镇体检评估工作机制,精准查找城镇建设和发展中的短板和不足,找准城镇发展“病灶”。在全国率先编制了《青海省城镇体检-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排查技术导则》(试行),全面开展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工作,实现对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过程的动态评估和能效评价,科学评判城镇运行水平。结合城镇体检评估、设施能效评价和安全隐患大排查结果,制定高原美丽城镇建设规划,科学确定城镇发展目标和任务,生成补短板和提质量的建设项目,建立项目生成制度,科学引导生成高原美丽城镇建设项目储备库,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坚持高标准建设,编制高原美丽城市、城镇和乡村建设标准,系统构建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体系。
守住绿色,让城镇建设可持续。在实施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的道路上,始终紧绷生态优先这根弦,牢牢守住城镇绿色。加强以市县为单元的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县城承载能力,加快补齐县城城镇化短板,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和以县域为单元的城乡统筹发展,系统谋划城镇基础设施改造和提升。城市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407.22平方公里,全省城市县城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生活垃圾填埋场49座,建成污水处理厂达到50座;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01平方米,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6.5%,污水处理率达到93.2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3.75%,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8.9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9.33%,燃气普及率达到82.52%。全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9。4平方米。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成为青海城镇的靓丽名片。提高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清洁能耗+低能耗”的城镇绿色建造方式,建成2个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在建装配式建筑96万平方米。
坚持本底,让城镇建设有特色。协同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并优化“一群两区多点”城镇化格局,形成符合青海特点的城镇发展新格局,进一步完善城镇体系,建设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避免一市独大,促进均衡发展,兰西城市群合作共建开启新篇章,茫崖、同仁等成功培育为新兴城市。城镇数量增长到143个,全省城镇化率达55.52%。围绕历史文化遗产、民族民俗文化和风景名胜等特点,夯实生态人文城市、美丽城镇、历史名城、传统村落等建设成果,从建筑设计、主色调、门面装饰等细节入手,在城镇建设中体现出民族和区域风格,为城镇增光添彩。推动1个名城、1个名镇、5个名村保护和活化利用,123个村落先后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全省划定历史文化街区4片和确定历史建筑83处,黄南州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示范工程有序推进。落实城镇“精明收缩”“精明增长”新理念,以区域生态条件、资源环境约束为基础,以规模适度的城镇形态有机融入山水林田湖草自然本底,形成城绿交融的嵌套式、组群式空间布局。积极转变传统“重地上、轻地下”建设方式,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从无到有,海绵城市建设成效初显,全省共建成地下综合管廊118公里,完成19。38平方公里的海绵城市建设。西宁市启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果洛州全域无垃圾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累计安排实施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1543万平方米,64万多群众受益。
注入“智慧”,让城镇运转更高效。努力提升城镇安全监管效能,构建高效治理体系,促进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城镇管理融合发展,创建智慧城镇。大力推广应用新一代信息化技术,加快推进“新城建”,全面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全省“数字住建”和“一网统管”建设,建设智能化城市基础设施,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加快发展智能建造,全省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正在研发。西宁市城市运行管理指挥中心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玉树市持续深入推进智慧化、精细化城市管理服务,进一步完善各项基础设施,提升城市服务水平,为群众和游客提供了更加智能的信息服务、优质的旅游环境、多元的出行工具和安全的社会保障,让高原小城的幸福指数不断攀升。
提高站位
助力“四个高地”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高度重视,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从“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到“三个最大”省情定位,从生态环境保护到民族团结,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从城乡统筹发展到社区建设,从资源保护到“四个高地”建设,为青海的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青海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和发展厚望,将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怀转化为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信仰,将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转化为最生动、最持久的实践,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大要求转化为推动青海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新时代,新作为。青海省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四个高地”建设和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的内涵和关系,找准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在推进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发力点,以美丽为魂脉,着力塑造高原城镇的绿水青山格局;以城镇为载体,着力发展生态旅游、绿色产业等;以示范为机遇,努力在城镇生态、人文、治理、安全、活力等方面积极作为。一是坚持绿色生态,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准确处理好城镇与生态环境的关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三定四融”,积极推广城镇绿色建设方式,建设公园城市,引导绿色生活方式,推进城镇绿色发展。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创造高品质生活。准确处理城镇与生产、生活的关系,加快建设一批城乡基础设施,完善城镇安全防控和防灾减灾体系,提升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和城乡住房供给水平,建立现代化城镇治理体系,多举措提升城镇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用力做好精准建设。以城市体检为抓手,扎实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系统治理“城市病”,补短板、强弱项,精准实施建设,从以往低开低走的建设模式逐步转向高开高走的建设理念,推动城镇高质量发展。四是坚持内涵建设,用情传承城镇历史文化。努力挖掘高原自然特色,突出地域文化本底,延续高原文化脉络,打造一批地域特点鲜明、历史文化传承、高原山水城相融的美丽城镇,提升青海的美誉度。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10.13 秦语 简成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