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构筑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加速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四川省积极聚焦这一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了一系列惠民举措,不断构筑起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让30余万户农民工等“新市民”梦圆安居;通过棚户区改造,实现330万居民“出棚入楼”,城市品质得到显著改善;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契机,构筑川渝住房保障一体化,让更多“新市民”、青年人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安居乐业。“十四五”期间,四川将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破解更多“新市民”住房困局。
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
“新市民”享受住房保障
随着城镇化发展,大量农民工进入城市,需要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从2013年开始,四川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每年拿出可分配公租房的30%,定向分配给有稳定职业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租金只有市场租金的一半。保障行动开展以来,四川不断完善农民工住房保障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纳入了第三类保障对象,实现了对农民工保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在保住房困难家庭60。7万户,当年新增保障家庭4。2万户,“新市民”达到3。9万户,“新市民”住房保障取得显著成效。
在推进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的同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着手住房保障领域机制建设,推动实现低保、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开展住房保障领域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目前全省全面放开对“新市民”的租赁补贴发放,打通市场租赁,满足群众多层次住房需求,促进了职住平衡;建立保障性住房房源和保障对象清单,通过系统精准筛查、智能匹配,对接保障对象身份、就业、家庭人口变化等不同需求,实现“人—房”精准匹配;建立保障标准动态调整、保障对象进入退出审核监管“两个机制”,分类放开对“新市民”的住房保障,同步推进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与人民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围绕准入、使用和退出各环节,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大力推行申请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关于推行公租房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简化审核手续的指导意见》,推行公租房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申请人仅需作出告知承诺并授权主管部门进行信息查询即可办理,有效减证便民、优化服务。
在一系列举措下,各地因地制宜,创新举措。在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公安、人社等部门联合推行公租房租赁补贴“一卡通”监管平台,实时核查补贴对象低保、车辆、住房、工商登记等信息,有效提高了住房保障资源轮转效率。
在成都市,实现多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和公租房申请一窗受理、一站办理,推行公租房申请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办理公租房申请、在保年度审核的2511户保障对象和租赁补贴申请、月度审核的3652户保障对象,享受到了“只要身份证即可申请”的便捷服务。
开展公租房专项治理
确保住房保障资源公平善用
公租房在解决城镇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的住房困难中发挥了兜底保障作用。为确保住房保障资源公平善用,实施精准保障,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公租房“两清单、两机制”专项行动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住房保障部门把学习党史与推动工作、总结经验结合起来,以开展全省公租房“两清单、两机制”专项行动为抓手,坚决整治公租房领域突出问题,提高面向群众的公租房轮转效率,确保住房保障资源公平善用,让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改革和保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省已有75万余住房困难群众住进了政府投资的公租房,但分配入住后,却存在一些“乱象”。一方面有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住在公租房不腾退,甚至转租转借给他人;另一方面却是申请公租房的困难群众排起了长队。这不仅制约了社会公共资源的循环利用,更损害了其他待保障群体合法享受住房保障的权益。
今年年初以来,四川启动了一场针对公租房领域的专项治理行动。
巴中市开展“闲置房、转租房”集中治理行动,错峰入户走访、社区邻里询问、调查核实水表和电表读数……在治理行动中,工作人员组成了15个核查组,逐栋逐户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排查走访台账,对全市10575户在保家庭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其中排查出问题户数2899户。“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453户,长期拖欠租金的2110户,转借转租的167户,长期闲置的166户,在公租房从事经营活动的3户。”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说。
乐山市开展“阳光公租房”行动,牢牢锁定公租房前端审核、中端管理、末端清缴3个环节的问题,对各公租房小区开展全覆盖入户排查和走访抽查,深入分析研究,积极探索建立保障人员信用管理体系,完善长效机制,实现整治“一次清、长久净”。以市中区为例,为最大限度压减公租房领域设租寻租空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村(社区)、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三级联审”制度,在把好“入口关”的同时,还建立了公租房申领“征信”制度,已查实提供虚假资料的申请人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截至6月底,全市共发现租住问题1985个,已清退不符合条件的承租户92户,追缴拖欠租金86万元。
截至目前,全省已排查出问题户3823户,清退1297套公租房,房源再分配惠及群众800余户,有效提高了面向群众的公租房轮转效率,确保住房保障资源公平善用。
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
330万居民实现“出棚入楼”
大力实施“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在城镇大力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十三五”时期,四川实施棚户区改造109。1万套,330万居民实现“出棚入楼”,实施老旧小区改造9300个,惠及群众104万户,居住品质明显提升。目前,全省已基本完成成片城镇棚户区和行业棚户区改造。
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连续多年将其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开拓创新,开展货币化安置,创新实施省级统贷,南充、遂宁棚户区改造工作成为全国典型。
遂宁市将棚户区改造与海绵城市、公园城市、智慧城市等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完善配套设施,打造精品工程,厚植绿色底蕴,走出了一条极具特色的棚户区改造新路。“在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积极打造高效工程、精品工程、生态工程、发展工程、民心工程,让群众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住有雅居、住有安居、住有乐居。”遂宁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说。该市探索形成了深入推进棚户区改造的“五大体系”——整体联动的组织工作体系、完善有力的政策支持体系、科学高效的分级预警体系、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体系、严格完备的督导考评体系,走出了一条城镇棚户区改造的新路。同时,在棚户区改造推进过程中,遂宁还进行了一系列探索:践行公园城市理念,在棚户区改造中同步打造城市公园,将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打造为“步步见绿、百米见景”的美丽生态居住区。自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展以来,遂宁市累计投入资金约450亿元,实现棚户区改造开工约11。15万套,惠及居民33。45万人。其中,2020年棚户区改造开工9522套、基本建成3888套,完成投资70。6亿元。
南充市在棚户区改造中探索出一条以“政府主导、多元筹集、市场运作”为主要手段的“政府市场双手发力”新路子。在改造过程中,该市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统一制定土地收储利用、安置补偿等政策,统一组织搬迁、认定产权、安置群众,统一实施改造区域内道路、管网、水电气、广场、景点、安置用房的规划建设,实现资源最优配置;根据国家金融支持政策,采取政府购买方式,发挥国开行、农发行棚户区改造融资主渠道作用,为重点棚户区改造提供大额、低息、中长期融资贷款。以高坪区下中坝“河东家园”安置房小区紧邻王府井商业综合体改造为例,仅2018年就吸引就业近万人,带动居民人均增收每年1万元以上,真正让群众在棚户区改造中得到实惠。
推动川渝住房保障一体化
公租房两地“互保”4.3万余户
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随着川渝城市融合发展步伐不断加快,两地人才流动加剧,川渝住房保障一体化成为两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深化协作的重要举措。
为此,今年年初以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推动川渝住房保障一体化进程中频频发力,积极加强与重庆市相关部门互动,推动更多人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安居乐业。
今年年初,两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合印发2021年深化川渝住房保障合作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川渝住房保障五大合作事项。
一是深化川渝住房保障联络机制,协商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住房保障工作;二是协同推进完善川渝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体系政策协同,共同推动公租房保障范围常住人口全覆盖;三是创新川渝“新市民”住房保障措施,更好地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难题,川渝住房保障部门提高公租房精准保障和高效利用水平;四是推动租住管理协调协同,川渝住房保障部门将进一步规范公租房行政强制退出程序,健全公租房准入和退出审核监管机制,提高公租房轮转效率;五是推动川渝住房保障信息共建共享。
在共同目标的指引下,川渝两地住房保障部门同筑青年人的“住房梦”。
——为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四川多地出台了落实“家在四川”人才安居政策的配套措施。为方便“新市民”查询,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搭建了“川渝安居·助梦启航”安居政策汇编平台,收集汇总了四川17个城市和重庆市主城区及部分区县的安居政策。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让更多以大学生、青年人为代表的“新市民”知道如何“一键查询”川渝各地住房保障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人口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安居乐业。
——召开川渝住房保障一体化发展2021年第一次联席会暨毗邻地区住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全面推动川渝两地住房保障共建共享多级互动。截至今年8月,川渝已实现公租房“互保”4。3万余户。
延伸
聚焦“十四五”四川住房保障发展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破解更多“新市民”住房困局
在推动住房保障领域各项工作全面发力之时,“十四五”期间,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一是加快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实施四川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十四五”行动,初步计划5年时间内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万套(间)。二是督促指导成都市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明确“十四五”期间成都将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5万套(间)。三是积极协调金融支持,以同建设银行四川分行签订《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战略合作协议》为契机,争取1000亿元额度信贷支持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等金融创新、房源筹集运营、信息系统支撑一揽子综合服务,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四是在成都、绵阳等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省级试点示范,逐步打通市场租赁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道”,多渠道筹集房源,切实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