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区企业:
为顺利完成国家大中小融通型特色载体建设项目建设工作,培育大中小融通产业体系,贯彻落实《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中小融通型特色载体建设实施意见》(昆经开〔2019〕104号)精神,提升载体专业化服务水平,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高质量发展,提高大中小企业资源融通效率和质量,根据工作需要,现将组织申报2020年大中小融通特色载体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升载体专业化服务水平
(一)鼓励特色载体共建服务平台
1.申报条件
(1)技术服务平台为特色载体通过购买服务、合作开发等形式,与高校、科研院所、各类研发机构和大型企业平台共建新建;
(2)共建技术服务平台获得省级以上政府机构认定。
2.扶持标准
按照项目投资金额的50%给予补助。
3.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主体出具的项目申请报告(包含申报单位情况、项目情况、申请事项以及对预期效益指标的说明);
(2)项目实施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共建技术服务平台的合作协议及相关合作证明,新建服务平台的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技术服务平台获得省级以上政府机构认定证明文件;
(5)项目投资合规性证明文件;
(6)项目预计效益指标明细表;
(7)承诺书;
(8)项目资金投入明细表、合同、发票及相关证明。
(二)鼓励特色载体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1.申报项目符合以下三个方向:
(1)特色载体建设或改造原有硬件设施,提升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共享实验室等开放共享科技、技术资源,面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和提供服务;
(2)特色载体建设信息化服务系统,包括软硬件购置、系统升级、委托开发等,为中小企业提供线上服务,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和质量;
(3)特色载体以购买服务的形式,为区内企业提供免费创业辅导、投融资服务、财务代理、法律咨询、税收代理和咨询等服务。
2.扶持标准:按照项目投资金额的30%给予补助。
3.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主体出具的项目申请报告(包含申报单位情况、项目情况、申请事项以及对预期效益指标的说明);
(2)项目实施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项目投资合规性证明文件;
(4)项目预计效益指标明细表;
(5)承诺书;
(6)项目资金投入明细表、合同、发票及相关证明。
(三)支持特色载体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
1.申报条件:特色载体为搭建创业交流和展示平台,促进创业资源流动共享举办的创新创业活动。
2.支持标准:根据举办活动的影响力、效果和投入经费按照50%比例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申报资料
(1)活动主办单位出具的资金申请报告(包含申报单位情况、对活动的影响力和效果描述、申请事项以及对预期效益指标的说明);
(2)项目实施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活动举办的证明材料(方案、通知、签到表、现场照片、新闻报道等);
(4)项目预计效益指标明细表;
(5)承诺书;
(6)活动资金投入明细表、合同、发票及相关证明。
(四)支持特色载体提升服务环境
1.申报条件:特色载体为改善服务环境进行的场地装修改造、固定资产购置等项目。
2.支持标准:按照场地装修改造、固定资产购置经费投入的10%给予补助。
3.申报资料
(1)特色载体出具的项目申请报告(包含申报单位情况、项目情况、申请事项以及对预期效益指标的说明);
(2)特色载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项目预计效益指标明细表;
(4)承诺书;
(5)项目资金投入明细表、合同、发票及相关证明。
二、 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高质量发展
(一)鼓励载体内企业专业化、高质量发展
1.申报企业工商税务关系在经开区注册,申报项目符合以下两个方向:
(1)载体内企业为提升自身技术水平而新购、更换现有技术研发平台的硬件设施;
(2)鼓励载体内企业通过购买服务、合作开发等形式,利用各类研发机构的科技资源提升自身技术水平。
2.支持标准:按照项目投资金额的30%给予补助。
3.申报资料
(1)项目实施主体出具的项目申请报告(包含申报单位情况、项目情况、申请事项以及对预期效益指标的说明);
(2)项目实施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项目投资合规性证明文件;
(4)项目预计效益指标明细表;
(5)承诺书;
(6)项目资金投入明细表、合同、发票及相关证明。
(二)鼓励载体内企业引进高层次技术、管理人才
1.申报条件:在项目实施期内引进硕士、博士及博士后学历或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的高层次技术、管理人才的载体内企业。引进的人才需在企业工作一年以上。申报企业工商税务关系在经开区注册。
2.扶持标准:每引进一名硕士、博士及博士后学历人才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和10万元资金奖励。引进一名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人才分别给予3万元和10万元奖励。已享受昆明经开区引才补贴的企业及已享受本项目补贴的人才不再重复享受。
3.申报资料
(1)载体内企业出具的扶持申请报告(包含申报单位情况、申请事项以及对预期效益指标的说明);
(2)引进人才学历或职称证明;
(3)引进人才与劳动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证明及一年以上社保缴费证明;
(4)未享受昆明经开区引才补贴承诺书(高层次人才及申报单位均须签章);
(5)项目预计效益指标明细表;
(6)引进人才工作总结。
(三)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创业发展
1.申报企业工商税务关系应在经开区注册,并且符合以下三项标准之一:
(1)具有博士及以上学历或正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创办、领办(占股比例超过50%以上)的企业;
(2)在各级双创大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的获奖企业;
(3)已经享受过一轮科技孵化器政策,并保持较好成长的高新技术企业。
2.扶持标准:在项目实施期内连续三年分别按照25元、15元、10元每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不超过500平方米的租金补助。
3.申报材料
(1)申请企业出具的扶持申请报告(包含申报单位情况、项目情况、项目实施期内企业主要经营数据、申请事项以及对预期效益指标的说明);
(2)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企业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房租缴纳发票及相关明细;
(4)申请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企业2019年度审计报告;
(6)承诺书。
三、 提高大中小企业资源融通效率和质量
(一)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参与特色载体建设运营,带动中小企业参与研发设计、技术改造等项目
1.申报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由行业龙头单位发起,参与研发设计的单位需签订服务协议并产生实际费用;参与技术改造的单位需提供设备供货合同,并产生实际费用;
(2)项目参与单位超过5家以上中小企业,并包括2家以上特色载体内企业;
(3)项目参与单位工商税务关系应在经开区注册;
(4)项目投资总额超过2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60%。
2.扶持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同一股权体系下或股权关联企业主体间发生的协作不予纳入。
3.申报材料
(1)项目执行主体提交的扶持申请报告(包含申报单位情况、项目情况、申请事项以及对预期效益指标的说明);
(2)项目合规性证明材料;
(3)项目可研报告;
(4)中小企业参与项目的证明,包括相关合同及对应资金支付凭证;
(5)特色载体内中小企业的相关入驻证明;
(6)项目执行主体和参与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项目预计效益指标明细表;
(8)承诺书;
(9)项目其余资金投入明细表及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二)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带动形成生产协作体系
1.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及协作企业工商税务关系在经开区注册。
2.扶持标准:根据协作金额、形成经济增量、协作产品品种等指标给予分级补助。同一股权体系下或股权关联企业主体间发生的协作不予纳入。
(1)对于协作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协作产品品种在3种以上的行业龙头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于协作金额超过2000万元,且协作产品品种在5种以上的行业龙头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对于协作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协作产品品种在7种以上的行业龙头企业给予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对于协作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协作产品品种在10种以上的行业龙头企业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申报材料
(1)行业龙头企业出具的协作体系建设情况及相应申请报告(包含申报单位情况、项目情况、申请事项以及对预期效益指标的说明);
(2)申报单位及协作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协作产品明细表;
(4)协作产品一一对应的购销合同、发票及资金支付凭证;
(5)项目预计效益指标明细表;
(6)承诺书。
本通知所指行业龙头企业,特指带动效应明显、带动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区内规上工业企业。
四、 申报其他要求
(一)本次申报期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通知发文之日止。
(二)申报单位须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相应申报资料,纸质材料按A4纸型胶订制作。在纸质申报材料封面上需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合同、票据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后不退还,请自行做好材料备份工作。
(三)纸质申报材料需在2020年11月23日前递送至昆明经开区工业和科技局1010办公室(地址: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经开区管委会),同时发送材料电子版(应包括可编辑版本及扫描件)至kmjkfwzx@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曹登宇(工业方向) 15925171088
陈佳瑶(科技方向) 18725094170
附件: 附件1.承诺书
昆明经开区工业和科技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