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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条款的修改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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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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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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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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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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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国际业务分公司办公会务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国际业务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办公会务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
1、国际业务分公司辖区办公设备(电脑、激光打印机、高拍仪、复印机等设备维修服务),会务设备(投影仪、电动幕布、音控设备、视控设备)等设备维修服务。
2、地址:本部:上海静安区沪太路841号;互换局:上海静安区沪太路841号;国际报关行:上海静安区沪太路841号;大宗营业部:上海静安区老沪太路1500号;上海闵行区沪青平公路206弄10号;上海徐汇区百色路1218号;交换站:上海浦东新区航飞路97号
注:地址如有调整将提前15日通知供应商。
3、项目名称:办公会务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4、招标编号:国际业务分公司2023采需第012号
二、零星购买内容
1、产品:办公会务设备维修服务;
2、项目概算:年预算17.5万元(根据实际维修数量按实结算)。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必须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司法及监管处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参与上海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终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采购人审核)。
6、与邮政有投资关系或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方式
1、设备维修服务
(1)对我方所委托的产品提供现场维修、拉修、代送修及7X24小时远程支持服务。
(2)对我方所委托的产品提供配件更换、维修、升级等服务,并对产品所需配套的各类应用软件及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
(3)供应商所安装的各类应用软件及系统软件需通过我方杀毒软件的检测。
2、服务时效
(1)供应商接报修后到达我方现场服务的响应时间:外环以内2小时,外环以外4小时。
(2)供应商对我方所委托产品进行拉修,服务时效为接报修后次日起5日内结单。
(3)供应商对我方所委托的产品进行代送修服务,维修周期以指定维修机构的时效为准。
五、服务费用
1、维修服务费
(1)维修费标准:50元/台次,当日同一地点多个设备维修费及代送修费合计最高500元(与代送修设备累计)。
(2)代送修费标准:50元/台次,当日同一地点多个设备维修费及代送修费合计最高500元(与维修设备累计),代送修产品的其他费用以指定维修机构维修时实际产生费用为准。
2、硬件维修材料费用
(1)硬件维修材料费参照附件《设备维修配件参考价格表》(随询价文件发送),如维修项目不在《设备维修配件参考价格表》内,须报与我方同意后方可处理,相关材料费用根据市场价商议后进行结算。
(2)若供应商预见单机维修成本超过500元,供应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我方设备所属机构负责人批准,我方设备所属机构负责人应尽快明确处理方法。未经同意擅自维修的,我方有权拒付相应费用。
(3)供应商提供的维修材料及配件,质保期不低于三个月,如厂家的质保期大于该期限的,按厂家质保期计算。质保期内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保修。
3、结算依据
维修时产生费用项目须在服务单上列明,我方设备所属机构人员验收并签字确认有效。
4、服务费用以月为结算周期,按双方当月确认的服务单据计算,并根据采购结果的结算折扣率结算。
5、每月5日前,供应商将上月维修服务费及材料费统计清单、单据送达我方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供应商根据我方财务要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自收到发票60个工作日内我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供应商。
六、报名的时间、方式:
网络报名: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3 年 11月29日至 2023 年 12 月 3 日,将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发送至邮箱:zhangle@sh.chinapost.com.cn参加本项目报名。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供应商发送询价/谈判文件。
七、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报名登记表、法人营业执照、专业资质
网络报名请将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如有缺漏,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邮件名称请注明报名公司名称、报名项目)。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1日12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沪太路841号 。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或投标人可以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发布。
2、公告有效期:本公告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日止。
3、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国际业务分公司
联系人: 张乐
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沪太路841号
电话:18918383281
邮箱:zhangle@sh.chinapost.com.cn
附件:报名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参加包段 (本项目不分包)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填写完整的单位全称,必须与投标文件上的投标人一致,另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办公地址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其它资质要求应答 (招标文件如有其它资质要求,必须在此项填写完整,另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明扫描件)
授权代表 (填写联系人姓名)请填写一个固定联系人,如有变更请来函告知。
授权代表手机 (填写联系人手机)有关信息会短信发送至手机,请关注并收到后回复。
授权代表座机
授权代表邮箱 (填写联系人邮箱)有关文件会邮件发至您邮箱,请收到后注意回执。